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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拟新规针对理财产品零收益问题
作者:霍侃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8-3-26 9:17:30

  

  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近期出现的“零收益”、“负收益”状况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第一财经日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银监会正在研究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拟针对现在出现的问题制定一些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范。

  伴随着去年10月之前股市的高涨,2007年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呈爆发性增长。社科院金融所近期发布的《2007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评价和分析报告》显示,去年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了1302只,外币理财产品发行了1760只,均远超2006年数量,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接近1万亿元。

  但目前上证指数与去年10月创出的历史最高点6124点相比,已经缩水40%多,部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也大打折扣,甚至出现负收益。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昨天在某论坛上表示,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问题已经开始暴露,风险已经开始显现,在商业银行规范产品营销、加强信息披露的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外部监管。

  目前,适用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规范有两个,即银监会2005年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张旭阳说,《暂行办法》和《指引》主要强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但是在产品设计和投资方面规范得并不全面。

  针对现在存在的银行理财产品营销不当和信息披露不全面问题,郭田勇认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在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发布和信息披露方面进行规范,有些方面甚至需要提出标准化的要求。

  其实,《暂行办法》和《指引》已经强调了商业银行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公布理财计划投资的详细情况,但实际操作中某些银行执行不到位。对此,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崇宇在研讨会上说,监管部门对于银行告知义务的范围规定不够明确,希望银监会细化相关条款,特别是涉及告知义务的条款,目前强制性告知义务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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