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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全国推开
作者:CCTV经济…    文章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更新时间:2007-10-15 0:45:58

  

  中国银监会近日宣布,将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的范围,将试点省份从现在的6个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这也就是说,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


  银监会表示,截至目前,吉林、内蒙古、湖北、四川、甘肃、青海等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这三类新型机构目前共筹集各类资本1.27亿元,资产总额达3.2亿元,存款余额1.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亿元。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这些机构的设立,打破了这些试点地区过去(农信社)独家经营的局面,虽然(现在试点)面大了,但是仍然是试点,在每个省,我们初期仅选择一到两家先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再逐步推开。”


  银监会表示,除了已有的三类机构外,他们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同时考虑设立其它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


  农村发展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


  银监会表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就是要将社会资金引向农村地区,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有数据显示,在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中,来自农村地区的存款有4万亿元,但用于农民的信贷仅1万亿元左右。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农村巨大的资金需求,从去年底以来,银监会开始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鼓励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类机构不受政府主导,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经过银监会批准的,社会投资人自主发起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且要实施严格的监管。”


  如何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可以说是农村金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银监会表示,他们希望通过这种“低门槛、严监管”的方式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农村这个广大的市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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