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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4家银行19日起开通通存通兑业务
作者:周亚琼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网    更新时间:2007-11-19 10:39:48

  

  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在全国开通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07年11月19日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至此,在北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的居民,将陆续可以在本市乃至全国范围凭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到开户银行以外的任何一家开通该业务的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存取现金或转账业务,真正实现“一折在手,走遍全国”。从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获悉,北京市首批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为包括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和北京农商行在内的14家银行。


  据了解,此次在全国开通的个人存款通存通兑业务,包括个人存款账户存取现金、转账和账户余额查询三类。居民只要开立了个人存款账户并且与开户银行签订“个人存款通存通兑服务协议”,就可以在开户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现金存取、资金转账和账户余额查询等业务。另外,客户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时,须按规定向受理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交纳手续费,手续费数额由受理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确定。


  客户申请开通通存通兑业务时,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客户取消通存通兑业务,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办理解除服务协议手续。客户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时,应分别正确填写并提交通存通兑业务存、取款凭证,同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活期存折或借记卡;授权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客户通过代理行查询开户行账户状态或当前账户余额信息时,需要提供活期存折或借记卡、有效身份证件,并正确输入开户行账户密码。


  此外,通存通兑业务目前只对以直联方式接入小额支付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居民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之前,必须了解开户银行是否开通了此项业务。为了防范风险,开户银行将会对客户办理通兑业务的单笔金额和同一账户当日累计取款金额实行上限控制,对通存业务金额则不作控制。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醒客户,为了保证存款安全,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客户,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件、存折、借记卡和密码,严防丢失或被盗;为安全考虑,开办通存通兑的个人存款账户必须设置账户密码。


  附:北京市首批通存通兑开通银行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部,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文章录入:李亚京    责任编辑:李亚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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