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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及分类
作者:雷一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1-16 1:12:02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从一个更广泛的现象——金融集团化中进行考察。随着新经济的兴起、经济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别是金融竞争的日趋激烈,金融机构间的跨行业、跨国界收购、合并,以及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金融集团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潮流。


  金融集团是一种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联合体,它具有完整的内部组织和管理架构,一般表现为由一个公司拥有或控股若干个子公司,集团的业务在每个子公司之间分配。金融集团化则是指金融集团兴起的现象。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则是指:集团以金融业为主;一般以一个金融企业为控股母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专门从事某些具体业务(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的各个子公司;这些子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都有相关的营业执照,都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通过内部的资源配置,集团实际上可以从事多样化经营(包括全能制经营)。很多金融控股集团在金融业之外,还兼营其他产业,如信用卡、网络通讯、房地产、贸易、建筑、机械等其他实业和服务业。


  每个金融控股集团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例如母公司的行业属性、子公司的种类和数量、控股的方式等都存在差异。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我们可以用两种分类方法:其一,根据母公司的行业属性,可以将金融控股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控股公司为金融企业的,例如瑞士信贷集团、美国的花旗集团和大通集团、中国的中信公司等。中国国有独资银行也正在转变为这一类的金融控股公司,更具体地说是银行控股公司。另一类是控股公司为非金融企业的,这一类的金融控股公司有英国汇丰集团、中国的光大集团等。其二,根据母公司控股的方式和动机,金融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控股公司 (Pure Holding Company);纯粹控股公司的设立目的只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从事股权投资收益活动。另一类是经营性控股公司 (Operating Holding Company);经营性控股公司是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实际业务经营的母公司。在西方国家,金融控股公司一般都是指这类经营性控股公司,或称混合控股公司(Mixed Holding Company)。在欧洲,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一般都是混合型的金融集团 (Mixed Financcial Conglomerates),即母公司除了从事一定范围的金融业务之外,还通过控股从事其他非金融业务,如工业、商业、贸易、建筑、运输、不动产等,如英德两国的金融集团等。

文章录入:雷一楠    责任编辑:雷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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