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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金融控股公司
作者:刘士宝    文章来源:中国零售银行网    更新时间:2007-9-4 0:42:06

  

何谓金融控股公司: 


          台湾目前国内银行业有五十三家,保险业有六十一家,证券业更是不计其数,现行法令规定,金融业只能以转投资方式跨业经营,不得兼营其它事业。金融控股公司法三读通过后,将使金融业以控股公司型态跨业经营,控股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得经营银行、保险、证券及相关金融事业。金融控股公司法最大的寓意,就在于让国内的业者能够迎合这个趋势,以大型化来提升竞争力。  


          日本在1996年时日本首相桥本进行金融大改革,改革的基本原则为自由、公平与全球化,透过这四种途径,改进资本管理,引进新的投资信托产品,并允许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可临柜销售投资信托产品;加强金融中介功能,提供更多服务。除依日本商法规定,设立控股公司外,更特别准许银行可以采三角合并的方式设立银行控股公司。2000年九月,日本第一家银行控股公司“瑞穗控股公司”成立,该公司为纯粹控股公司,系日本第一劝业、富士与兴业银行等三家银行以股票移转方式设立。该金融集团是全世界最大金融集团拥有的总资产高达130多万亿日圆。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是属专业领域,唯有产生互补性、提高经营绩效及提升获利,才有正面的意义。  


  金融机构的发展,将朝向跨业营,集团化,国际化与大型化的道路前进.因此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扩大台湾金融业者的经济规模,增进与外国金融机构竞争的实力.  

文章录入:planners    责任编辑:范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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